根据淮北市教育局2022年6月11日文件,现就2022年度淮北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场资格复审条件: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形式、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宜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市直学校岗位在淮北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具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考生,报考小学语文岗位需提供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点击此处进入查询)和能够在2022年7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书面承诺。
享受“先上岗、再考证”政策考生,需提供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且成绩单上“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因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递补不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