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淮公委〔2022〕3号)文件,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我市做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个人公积金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企业公积金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